4年前日月光排廢水汙染後勁溪喧騰一時,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當時在媒體前指藍營立委蔡錦隆、江惠貞及行政院南服中心執行長江玲君3人「站在財團這邊」、「拿了日月光多少政治獻金?」,高雄地院昨依妨害名譽罪判處蕭拘役58天,得易科罰金,該案仍可上訴。

蕭永達6日回應,法院對他判決有罪,形同限制人民監督民意代表的言論自由,也會讓立法委員更敢於公開替財團關說,讓台灣的民主政治是非不分,特權橫行;針對被判拘役58天、民事賠償10萬元,他將上訴到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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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23日上午10時許,蕭永達在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內,有媒體拿出當天「看見台灣才揪汙」、「立委質疑高巿府養案」等剪報,蕭永達因而對著媒體反批國民黨立委江惠貞、蔡錦隆以及南服執行長江玲君。

蕭說「本席正式來請教他們,2012年立委選舉時,請問你們拿了日月光集團多少政治獻金?當高雄市環保局在捍衛高雄市民權益,你們一而再,再而三,站在財團這邊」等,事後遭蔡錦隆等嚴詞否認,並提告捍衛清白。

法院審理時蕭永達辯稱他是以「請教」方式提問,屬合理評論範圍。不過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蕭以肯定語氣指蔡錦隆等「站在財團這邊」卻無法舉證事實,反而讓聽者直接推導出蔡等人收了政治獻金,已具誹謗犯意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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